靜宜大學資訊工程學系學生建議開課作業要點
靜宜大學資訊工程學系學生建議開課作業要點
民國 104年6月15日通過
第一條 為辦理本系(所)開課相關事項,依據「靜宜大學開課辦法」之規定,訂定「靜宜大學資訊工程學系學生建議開課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第二條 本系學生可提出開設新課程之建議,此新開課程須與資訊專業相關,但不得與系上已開課程名稱相同或內容相近。
第三條 本系學生可於每學期的第三週前提送建議開課申請表至系方,表中申請人加連署人數須達校方開課門檻人數。
第四條 本系收到學生建議開課申請表後,送系課程委員會議審查,審議結束須將決議事項回覆申請人,含接受為常態課程、接受為臨時課程、或不接受(如違反第二條規定或受限於師資設備等因素)。
第五條 課程委員會議接受之新開課程,將列入下學期或下學年課表,並依「靜宜大學開課辦法」辦理。
第六條 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第七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民國104年6月15日系務會議通過
瀏覽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