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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宜大學資訊工程學系學生建議開課作業要點

靜宜大學資訊工程學系學生建議開課作業要點

民國 104615日通過

 

第一條   為辦理本系(所)開課相關事項,依據「靜宜大學開課辦法」之規定,訂定「靜宜大學資訊工程學系學生建議開課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第二條   本系學生可提出開設新程之建議此新開課程須與資訊專業相關,但不得與系上已開課程名稱相同或內容相近

第三條   本系學生可於每學第三週前提送建議開課申請表至系表中申請人加連署人數須達校方開課門檻人數。

第四條   本系收到學生建議開課申請表,送系課程委員會議審查,審議結束須將決議事項回覆申請人,含接受常態課程、接受臨時課程或不接受(如違反第二條規定或受限於師資設備等因素)

第五條   課程委員會議接受之新開課程,將列入下學期或下學年課表,並依靜宜大學開課辦法辦理

第六條     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第七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民國104615日系務會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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