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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同獎學金

內容

一、宗旨:李家同校長為鼓勵資訊管理學系學生努力向學,特別捐贈資訊管理學系新台幣貳拾萬元,校方並配合補助款貳拾萬元,本獎學金以肆拾萬元為基金,每年所滋生之利息發放,以鼓勵成績優良之資訊人才。

二、獎助名額: 以六名為原則,並依利息多寡,得刪增名額。
三、獎助金額: 每名新台幣壹仟元整。

四、申請資格:  
   ﹝一﹞ 靜宜大學資訊學院大學部及研究所學生。
   ﹝二﹞ 學業成績:大一、大二80分以上;大三、大四及研一、研二85分以上。
   ﹝三﹞ 操行成績 80 分以上。
   ﹝四﹞ 失怙或殘障學生優先考慮,但須符合前述三項資格。
   ﹝五﹞ 學業成績相同時,以學業成績證明之專業必修科目平均高者獲獎。

五、檢附文件:  
   ﹝一﹞ 
「李家同獎學金」申請表一份
   ﹝二﹞ 學業成績證明:
      大一及研一:上學期成績正本。
      大二至大四及研二:上學期及前學年下學期之成績單正本。
   ﹝三﹞ 一吋照片一張,浮貼於申請表。
   ﹝四﹞ 失怙或殘障同學需提出證明文件。

六、申請時間: 每學年辦理一次。每年之三月一日至十五日受理申請。

七、結果發表時間: 每年四月十五日前,公告在本系網頁上。

八、獎學金發放時間: 每年五月。

九、審查委員: 李家同教授及資管系全體專任老師。

十、本辦法經李家同教授及資訊管理學系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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